为规范民用无人机空域飞行,进一步落实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(暂行)》文件精神,确保我公司下属水勘院公司民用无人机空域飞行合法性,水勘院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,取得了中国民用航空西南管理局所颁发的“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”。
此次经营许可证的成功取得,标志着进一步完善了水勘院公司从事无人机经营性飞行活动的资格,为水勘院公司无人机飞行任务提供了合法依据,下一步水勘院公司将继续致力于推广无人机应用技术服务,提高服务技术力量,在我市范围内积极参与航空拍摄、无人机培训等服务,全力履行国企社会责任,利用无人机技术积极参加地质灾害抢险救灾、森林火灾等应急
服务。